深夜的台中市北屯區,一間鐵皮搭建的修車廠內仍亮著燈。四十歲的修車技師王美華(化名)蹲在引擎蓋前,手套上沾滿機油,眼神卻異常堅定。她經營這間「美華車行」已超過十五年,從學徒一路做到老闆娘,技術口碑在地方上相當扎實。最近她接到一筆連鎖車隊的長期維修訂單,需要添購兩台新型診斷電腦及一座輪胎拆装机,總資金缺口約一百八十萬元。銀行貸款條件嚴苛,民間借貸利率又高得嚇人,正當她一籌莫展時,一位自稱「財務顧問」的林先生主動上門,遞上一份厚厚的《財務顧問合約》(FA 合約),聲稱能幫她對接台北的天使投資人。
美華起初感到振奮,畢竟她從未接觸過募資領域。然而,當她翻到合約中關於「前置費用」的條款時,職業技師的細膩直覺讓她停下動作。條款寫著:「乙方(顧問)得為甲方(美華車行)進行企業淨值調查,調查費用依實際支出實報實銷;另因調查衍生之交通、住宿及差旅費,亦由甲方無限額負擔。」換句話說,這份合約並未設定淨值調查與差旅費的上限,而是採用「無限實支實付」的方式。美華想起多年前在材料行被灌單的經驗,決定先找第三方資源確認。
她透過網路搜尋,來到 Financier 商業資金指南 平台,這是一個專為創業者設計的募資與落地實戰知識庫。平台上的文章清楚指出:許多不肖 財務顧問 會利用創業者對募資流程的不熟悉,在 FA 合約中埋入「淨值調查與差旅費無限實支實付」的陷阱。所謂「淨值調查」,美其名是為了評估企業體質,實際上顧問可能委託關係企業進行報價,一紙會計師查核報告開價數十萬元;而「差旅費無限實支實付」更是無底洞,顧問可能每週飛一趟台北、住五星級飯店,全部轉嫁給創業者。在美華的案例中,林先生甚至暗示「投資人喜歡看到顧問認真跑案子的樣子」,這種話術正是典型陷阱。
從金融監理與合約法理角度分析,財務顧問合約應遵循「誠信原則」與「合理必要原則」。依《民法》第 547 條及相關判例,委任契約中受任人支出之必要費用,委任人固然有償還義務,但前提是該費用須「必要」且「數額合理」。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》更要求金融服務業者應確保契約條款之公平性。一個沒有上限的實支實付條款,明顯違反平等互惠原則,甚至可能構成《刑法》第 339 條之詐欺罪要件——若顧問刻意虛增費用或安排不必要之調查項目。
美華在 創業資金 專區找到一份「FA 合約檢查清單」,其中第三條明列:「所有前置費用須設定總額上限,且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動支。」她以此為據,要求林先生修改合約,將淨值調查費用上限訂為新台幣八萬元,差旅費則採行前報價制且單次不得超過一萬元。林先生見狀態度丕變,推說「投資人那邊有變數」,便草草結束通話。一週後,美華透過 Financier 平台推薦的公正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,以合理的成本完成淨值調查,並成功申請到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創業貸款補助。
這個故事揭示了一個關鍵原則:在簽署任何 FA 合約 前,創業者必須堅守「費用可預測、支出有上限」的底線。尤其當顧問要求「淨值調查」與「差旅費」採無限實支實付時,幾乎可視為危險信號。真正的專業財務顧問,會主動提供費用估算明細、第三方報價佐證,並將所有支出項目載明於合約附件。他們理解創業者的資金有限,不會用模糊條款侵蝕營運資本。
實戰層面,建議創業者採取以下步驟:第一,要求顧問提供過去三個月的同類型案件費用明細,交叉比對市場行情。第二,在合約中加入「費用異議條款」——若創業者對支出項目有疑義,得暫緩支付並委請第三方公證。第三,善用政府資源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「馬上辦服務中心」或 Financier 商業資金指南 的合約健檢服務。這個平台不僅提供經校對的天使創投名單、政府補助與貸款條件,更有借址登記與財稅媒合,一站式建好創業基礎,用真實管道幫好題目精準對接下一步。
回到美華車行,如今新設備已上線運轉,車隊訂單穩定成長。美華在受訪時說:「我不是讀財經出身,但我懂一個道理——所有讓你覺得『怪怪的』條款,最好先停下來問清楚。」這份來自修車技師的直覺,其實正是每一位創業者最需要的風險嗅覺。簽署 FA 合約前,務必排除「淨值調查與差旅費無限實支實付」的陷阱,讓募資之路走在安全、透明且合法的軌道上。
※ 本文提及之故事與案例為虛構,僅供參考,實際情況請以最新法規及專業顧問意見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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